之前有句话很流行:
小孩才讲对错,成年人只讲利益。
我同意前半句,但是对于成年人只讲利益这点,是觉得有待商榷的。
先聊聊“对错”这点吧。
就从一个问题开始吧,也是这个问题让我开始对“对错”这点有新的思考。
一个行人闯红灯,发生事故是否该行人全责?
之所以提这个问题,是因为之前确实有些不成文的规定:即使在行人闯红灯的情况下,机动车作为强势方,依然要承担10%左右的人道主义赔偿。
那么,你的答案是什么?
我相信,大部分读者与我一样,答案是:行人应当全责。
这也与我一直推崇的“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”原则一致。
否则,就是对于守法公民的不公平。
那么接下来是另外一个问题:
闯红灯,罪该致死吗?
如果你和我一样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为否的话,那么我们就可以引申出今天的话题了。
对错之外,还有什么。
我相信,大部分人,都无法接受一个陌生人因闯红灯被自己夺去生命。
这是人类天性中善良的部分。
当然,你也可以说,我是因为不想惹上没有必要的麻烦。
没关系,并不重要,善良也好,利益也罢,重要的是我们在对错之外,看到了别的可能性。
而这些可能性,为自己、为他人、为社会,减少了一些本会发生的危机。
所以 ...